2024年,在雷州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并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雷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4年以来开展工作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理论基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今年以来,我局党组学法和研究法治建设事项12次,局务会议学法和研究法治建设事项12次。
(二)坚持厉行法治,依法行政创新业绩
(1)协调调整部分下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1.收回部分执法事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粤府办〔2023〕21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关于报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通知》(湛府督办〔2024〕3号)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收回部分下放执法事项目录工作,市司法、编办、政数等部门通过深入梳理排查、征求意见、调查评估、专题讨论等方式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第一、第二批)承接事项情况进行评估,发现下放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过程中,各镇街尚未能完全承接得住,且执法事项高频率使用的只有约70项。市司法、编办、政数于2024年9月18日向雷州市人民政府报送《关于雷州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下放效能评估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收回部分下放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请示》,建议调整收回第一、第二批部分下放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和第三批全部收回请示。
市司法局、市编办、市政数局联合向雷州市人民政府报送收回行政执法事项的请示,经雷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和主要领导同意,我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4日和2024年11月17日向湛江市人民政府请示批准收回第一批、第二批部分下放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共642项,其中第一批事项收回34项,第二批事项收回608项)和继续下放1856项(其中第一批继续下放369项,第二批继续下放1487项),第三批全部收回执法事项(1569项)。
2.各镇街实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情况。2024年我市21个镇(街)行政许可94项、行政检查案件数量565件、行政处罚案件数量1007件、行政强制案件数量为42件。
3.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情况以及湛江市级行政执法办案平台使用情况。我市21个镇街均已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开通《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湛江市级行政执法办案平台》。目前,各镇(街)持有《国家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共1014名,法制审核人员已按5%比例配备共67名。
(2)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制保障。
按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雷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管理规定》《雷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布规定》和《雷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今年来,我局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件,已发文2件(《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雷府规1号)、《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项目准入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雷府规2号)),市政府未发文4件。审查其他涉法性文件286份,例如《关于审核雷州市桔子酒店项目投资协议的函》、《关于同意雷州市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公开招标的请示》、《关于征求代管企业委托经营相关协议意见的函》。
(3)积极推行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我局为市政府或其工作部门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依据。如对《关于授权企水供销社采用“ROT''特许经营模式与社会资本方开展合作的请示》的法律意见、关于《雷州市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项目退塘还林补偿协议书》合法性论证意见书等。
(4)加快 “三项制度”建设,为推进我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保障。
为做好我市各行政主体的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统一公开工作,我市司法局督促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三项制度”方案要求,录入该单位行政执法信息,予以公示。目前,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包含镇街)一共填报公示行政许可8978宗、行政处罚5796宗、行政强制20宗、行政检查728宗、行政征收8宗、行政征用0宗,我市法制审核人按5%比例配备共118人。
(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
我局通过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动态化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24年报送201名行政执法人员换领《国家行政执法证》。
(三)加强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诉源治理机制。
2024年共计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76宗,立案受理153宗,不予受理23宗。现已办结109宗(其中撤销原行政行为7宗,不予受理23宗,维持原行政行为25宗,责令履行法定职责1宗,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18宗,终止行政复议9宗,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6宗,驳回行政复议请求10宗。)。
(2)强化行政诉讼工作。
2024年,我局统计全市共计办理一、二审行政应诉案件53宗,审结33宗(其中一审撤销6宗,确认违法1宗,移送开发区审理2宗,按照撤诉处理1宗,驳回起诉1宗,驳回诉讼请求12宗;二审按撤回上诉处理1宗,驳回上诉9宗)。截至第三季度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的案件110宗。
(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1.我市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组织镇(街)综治办、村(社区)调委会及调解小组开展矛盾纠纷全面排查。2024年,我局调解成功2857宗。2.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二哥调解工作室”、“和事佬工作室”等调解工作室,聘请5名退休法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打造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入驻市矛调中心,形成了便民利民、独具特色的法治前沿阵地。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83宗,成功调解82宗,其中重大疑难案件6宗,调解成功率达到98%。
(4)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我市各级实体平台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办事服务等680次,各类法律服务办结量为900宗。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落实。2024年,我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32宗,其中,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396宗,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6宗。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举办法治讲座2085场,解答法律咨询7708人次。
(5)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特殊人群管控有力。
2024年开展远程视频会见472宗,受惠群众累计达1193人,全市共接受社区矫正对象和列管人员多人,确保全市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我局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雷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了8次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全市12857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97.34%、及格率99.92%、优秀率99.01%。
(2)落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
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部署,为提高我市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今年对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举办4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通用法律法规和“粤执法”办案平台使用,参加培训约700人次。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今年,我局牵头组织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市人民法院、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妇女联合会等作为被评议单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通过“雷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刊登各被评议单位履职报告情况,阅读量超7.2万人次,社会评议投票48528人次。
二、存在问题
(一)“粤执法”办案平台办案使用率低下。一方面由于行政执法单位重视不够,偏向于使用纸质化办理案件,且执法人员对平台运用操作不够熟练,导致平台使用率不高。另一方面是各镇街缺乏法制审核法治人才,导致平台案件录入受限。2023年只录入执法办案平台257宗。2024年针对以上问题开展一系列工作,组织召开“粤执法”办案平台操作培训2次约750人次,同时对录入数量低下的单位采用提醒督导。截至2024年11月30日,我市在办案平台录入各类行政执法案件725宗,比2023年增加率为182.1%,但仍未能达到考核要求。我局将继续压实行政执法单位责任,争取今年年底“粤执法”办案平台办案使用率大幅度上升。
(二)承接下放的执法事项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各镇街在承接行政执法下放事项中,由于技术、专业设备等原因,对部分执法事项尚未能完全承接得住。故市直部门应加快对下放事项进行梳理力度,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执法事项还需加强培训指导,做到放得下,接得住。
(三)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高。
对于镇街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做出的行政案件,质量有待提高。依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有关规定,我局对抽查的案卷,发现有的案卷存在以下问题:1、法制审核人审核意见不规范。2、笔录制作不规范。3、现场勘查图缺少当事人签名。4、案卷时间记录不明确。5、案卷制作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际行动上,切实增强违法执法和乱罚款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改正职权下放中可能存在的重放轻管工作。
(二)持续推进“放权赋能”效能评估,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督促市直部门要对本部门下放的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对镇街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执法事项及时予以调整。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工作,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做到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确保执法过程依法依规。三是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政数局要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下放承接事项,2025年再次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下放镇(街)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下放事项放到位、接得住、管得好。
(三)加强执法业务培训。
督促各市直下放事项部门加强组织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执法事项培训指导,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市司法局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学习《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明确文书制作要求,规范文书的正确填写,做到不缺项、不漏项,进一步提升案卷制作质量,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025年,我局全面落实雷州市委和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在新征程上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雷州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