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大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11月28日,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深刻领悟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高站位、大格局、走在前、作示范、挑大梁”新定位新要求,把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一体贯彻、一体落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统计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关于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及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系列新实施新修订法律法规。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雷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做好“述法”,局分管领导及成员牵头做好分管领域述法工作,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局党组书记、局长统揽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主持制定全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主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听取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督促完成进度,坚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统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做到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确保了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正确性。
(二)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开展中心组学习,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安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每次学习结合实际问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加强对依法统计工作的领导。
(三)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我局牢固树立“数据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观念,通过开展专题部署会、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三、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情况
(一)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一是提请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学习统计法律法规3次。6月26日,中共雷州市委召开市委第十四届第143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6月25日,雷州市政府召开市政府第十七届10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二是提请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本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7月10日,在雷州市委党校开展的2025年雷州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做到学法常态化,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政府统计工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法治意识。
一是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列入业务培训班“第一议题”,面向镇街和企业统计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27场次。二是面向各镇(街)每季度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集体提醒谈话。三是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统计法律以及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责任和意识,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三)结合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深化统计法治宣传。
今年以来,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网络核查企业统计数据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600余次,下发统计法律文书19份。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8家,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将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与宣传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开展面对面的“以案释法”“以案说法”,进行法治宣传,彰显统计法的严肃性和警示作用。
(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国家宪法日、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专题宣传、送法入企等活动契机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9月20日,我局开展了以“诚信诚实守初心,依法统计担使命”为主题的第十六届统计开放日活动。宣传内容主要有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统计调查对象的“2个不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11个不得”、统计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和实施方式等,通过以案释法、以图释义等形式,图文并茂而通俗易懂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有效地加深了广大市民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12月4日,我局开展“宪法宣传周”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2周年宣传活动。现场宣传人员耐心细致解答疑惑,引导群众深刻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自觉配合统计调查、坚决抵制统计造假的法治意识。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认真组织统计行政执法,协助做好企业统计信用信息修复等相关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努力提升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开展统计服务的技能和本领,通过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和企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统计法治宣传仍需坚持不懈。
我局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致力于全民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的情况。部分企业不了解统计违法的危害性,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学习掌握统计业务不积极不主动;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仍存在侥幸心理;部分企业想当然认为只要不存在主观故意就不会被处罚,造成对具体统计指标含义理解不清而填报失实。同时,依法统计社会氛围的营造还不够,形式创新性不足,与统计中心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普法宣传服务调查对象不够全面深入、衔接不紧,不能很好地调动调查对象主动参与意识,社会动员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执法力量还待加强。
目前,我局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仅有3名,相比雷州市现有纳统企业数,统计执法力量与工作任务不相匹配,统计执法覆盖面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行政执法的力度,统计法的严肃性、权威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有待加强。
常规统计调查专业数量多,且对专业性要求较高,现有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以及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仍需不断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各项要求。
推动各有关方面严格执行统计法,全面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要求统计人员严格依法履行统计职责职权,真正把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日常催报、业务(年报)培训、与企业调研座谈、企业走访等工作,嵌入式开展新一轮统计调查对象法律事务告知全覆盖,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坚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和“与纪检监督贯通协调。
通过每年不少于一次党校必修课,进一步筑牢政府统计“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思想防线;加强与市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及时移交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与纪检督贯通协调、相互促进的“乘数效应”,进一步优化全市求真务实的统计氛围。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联网直报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考试,不断壮大全市统计执法队伍。
雷州市统计局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