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县道X827徐马至南郡段(0K-5.9K)项目建设需要,雷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实施依法征收,该项目用地需征收土地面积363.3195亩,现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征收位于县道X827徐马至南郡段(0K-5.9K)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具体以县道X827徐马至南郡段(0K-5.9K)项目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按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核定,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363.3195亩。其中农用地292.677亩(耕地13.887亩,林地243.6705亩,其他农用地35.1195亩),建设用地53.9295亩,未利用地16.713亩。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道路用地。
四、安置途径:采用货币、留用地和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其中留用地安置采取实物补偿和折算成货币补偿方式实施。
五、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按照雷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关于印发县道X827徐马至南郡段(0K-5.9K)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执行。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栽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