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雷州市2019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征收(收回)土地通告
根据《广东省雷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市政府拟征收雷州市雷城街道朝阳社区朝阳村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1.7215公顷(其中林地0.1067公顷、其他农用地1.2480公顷、建设用地0.3668公顷)作为雷州市2019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上报市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拟征收土地位于雷州市雷城街道锡海线西面(详见附图)。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合计1.7215公顷,其中林地0.1067公顷、其他农用地1.2480公顷、建设用地0.3668公顷。
二、补偿标准:按雷城街道(属六类地区),不区分具体地类,土地统一按70.5万元/公顷,青苗补偿费为3.75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主要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