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议案转建议第20210020号会办意见的函
日期: 2021-06-10 09:40:31
来源:雷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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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府函〔2021〕108号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议案转建议

第20210020号会办意见的函

湛江市民政局:

  我们对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议案转建议第20210020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雷州市养老服务机构现状

  我市现有镇级敬老院19家,占地面积共57711.4平方米(约86.5亩),建筑面积14983.14平方米,拥有床位615张,现入住257人,余358床位,工作人员60人。近三年来,我市利用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653.3万元,建设了33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日间集中生活照料、医疗保障、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费由省市福彩公益金解决。目前,我市尚未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二、雷州市推进区域性敬老院建设情况

  为推进我市区域性敬老院运营改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精神,我市审核通过了《雷州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和《雷州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021年3月2日,我市将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项目挂网招投标,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没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造成流标。针对这一问题,我市将对招标文件中某些条款作进一步修改,加强与有意向的投标人进一步协商,并继续挂网招投标;同时,我市将完善相关设备设施,让投资人放心,加快我市区域性敬老院建设进程。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做好以公建民营模式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20〕13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20〕25号)文件精神,我市将草拟《雷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和《雷州市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

  专此函达。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