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052号答复的函
日期: 2021-07-30 10:14:23
来源: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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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府办函〔2021〕333号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210052号答复的函

陈迎冰、黄飞、肖继忠、杨海、袁丽燕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雷州市对南渡河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湛江市水务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管理,压实责任

  目前,我市南渡河实现了市、镇、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全覆盖,河长59人,其中市级河长1人,镇级河长6人,村级河长52人。市级河长由雷州市委书记张仁建担任,镇级河长由白沙、附城、客路、松竹、南兴、杨家等6个镇党委书记担任,村级河长由各村党委书记担任。

  二、开展“清漂”“清四乱”保洁行动

  (一)我市全面实施《雷州市开展第一次、二次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按照工作方案定时清理水面漂浮物。

  (二)我市购置水浮莲清理设备,加大水浮莲清理资金投入力度,并制定《南渡河水浮莲应急清理方案》。每年投入资金108万元用于南渡河水面漂浮物及水浮莲清理,通过长期治理,实现了南渡河主河二级区域保洁率达85%以上,一级保护区核心范围保洁率达95%以上。我市累计投入180万元对南渡河主河应急区及各支流进行集中清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清理面积约6048亩。在南渡河主河道取水口上下游1000米处安装拦截设施。

  (三)河长办认真履行督查督办职能,针对南渡河主河沿岸及支流“五清”、“四乱”共发出督办函25份,拆除禽畜养殖点25个,拆除占用河道平台1个。

  (四)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宣传车上街下乡方式宣传南渡河作为雷州人民饮用水源地的重要性,提高市民群众对饮用水源保护意识。

  (五)对南渡河支流进行综合整治,整治完毕并通过验收后,移交镇政府进行常态化管护,目前白沙镇辖区内4条河流已移交该镇政府管理。

  三、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整治南渡河支流

  (一)整治南渡河支流平原河、港西溪、港东溪。其中,平原河投入资金120万元,清淤护岸4公里;港西溪投入资金103万元,清淤护岸2.7公里;港东溪投入资金116万元,清淤护岸1.2公里,目前这三条支流均已完成整治。

  (二)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我市已将郎武河、公和河、合兴溪、松竹河等南渡河支流纳入中小河流治理范围,累计批复投资10345万元。截至目前,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完成投资6540.43万元,尚有3804.57万元未完成投资,我市将积极整合资金,保证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南渡河支流治理取得成效。

  四、启动南渡河综合整治工程

  南渡河综合整治工程估算总投资11.56亿元,治理河道50.42km,清淤17.17km,河道护岸36.26km,碧道建设106.06km(含麻扶溪水利生态湿地工程、南渡水利生态湿地工程和雷州市水利文化公园)。其中,南渡河河道清淤与护岸工程已列入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实施方案。我市为该项目争取到省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00万元,现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并获湛江市发改局批复,目前正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雷州市南渡河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