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转信函20181018号的答复
日期: 2018-06-04 15:35:07
来源:雷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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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府函〔2018〕77号

 

关于湛江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提案转信函20181018号的答复

 

释有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归还雷州市天宁寺房产的建议》(20181018号)收悉。对此,我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民宗等部门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天宁寺与雷州市第一中学地界争议问题,1986年4月海康县(雷州市建市前称)政府组织海一中(雷州市第一中学前称)、佛教协会、宗教科、天宁寺等单位负责人,召开协商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对天宁寺与雷州市第一中学地界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于1986年5月9日发布《转发〈关于解决海一中与天宁寺地界争议问题座谈会议纪要〉》(海府发〔1986〕57号)。1996年5月25日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海府发〔1986〕57号文和相关资料给予雷州市第一中学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51978.3平方米。

目前雷州市第一中学高中部虽然搬迁出新校区,但初中部还在旧校区,现将学校的土地划割给天宁寺,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宗教已成为许多民族的重要文化遗产和文化标识,宗教事业有利于促进民族的团结、社会的和谐。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是中华民族最根本的事业。不论是宗教事业,还是教育事业,两者都是我市各项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千年古刹”“百年老校”,既是名城的重要标签,也是群众关心关注的聚焦点。鉴于目前雷州城区中学学位较为紧张,雷州一中(初中部)依然担负着雷州教育振兴的重任,依然是学子圆梦的“百年老校”,为此,维持现有的地界划分,有利于促进宗教、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造福雷州人民群众,实现共赢共荣。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宗教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陈玉虹  

经办人  :陈锦山

联系电话:15889830288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