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80043号的答复
日期: 2018-06-15 15:27:09
来源:雷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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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府函〔2018〕86号

 

关于湛江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提案20180043号的答复

 

吴楚天、何健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我市公路两旁永久建筑物管理的建议》(编号:第20180043号)收悉。对此,我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和完善公路两侧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各镇(街)、国土、住建等部门在编制城市、镇村规划和审批建设项目(含宅基地、临时用地)、征收土地、核发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时,凡涉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应事先征求交通公路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经交通公路管理部门到现场确认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核发准建手续。

二、落实公路两侧建设管理主体。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是公路两侧建房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控制所辖区域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红线的建设。要加大辖区内公路的巡查力度,确保公路两侧无违法建筑和违法设施。

三、加强各部门公路两侧的执法力度。市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对所管辖县乡公路两侧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建筑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指导镇(街)、村做好行政区域内公路两侧建房管理工作;要加强日常路政巡查力度,对县乡公路两侧建房按照《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严格审查,依法查处县乡公路两侧违法建设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县乡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红线内修建的各类建筑物或构筑物,要会同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强制拆除;国土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合理确定公路两侧建设用地范围,进一步规范公路两侧的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程序。要加强土地动态执法巡查,依法查处公路两侧违法建设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拆违行动;住建部门要督查各镇严格按要求审批公路两侧各类建设项目(含村、居民自建房),杜绝违法建设,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公路两侧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要严格建设审批程序,坚持先规划、后审批的原则进行项目审批。

六、强化台帐管理。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对公路沿线两侧房屋建筑情况实行台帐管理,要进行清理登记,历史形成的要拍照存档,新增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理。

七、建立各部门协作互动机制。镇政府,市交通、国土、住建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相互协作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对工作不力、失职失察的,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专此答复,感谢你们对我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我市将一如既往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好,为建设美丽湛江贡献力量。

 

分管领导:何儒  

经办人  :陈锦山

联系电话:15889830288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