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80021号的答复
日期: 2018-06-15 15:29:29
来源: 雷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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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府函〔2018〕84号

 

关于湛江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提案第20180021号的答复

 

蔡寿光、陈家祥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雷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 》(编号:第20180021号)收悉。对此,我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雷州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来源:省政府每公里补助18万元,湛江市政府每公里补助3万元,不足部分由农村自筹解决,一般农村自筹每公里20万元。省交通运输厅控制农村公路建设计划,2016年以前省厅每年只给予雷州市下达计划55公里左右。2017年只给精准扶贫村道路建设安排计划,没有计划解决雷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历年的遗留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建路的积极性。

近年来,我市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民生工程来抓,发动群众积极筹集资金建设农村公路,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09年至2017年雷州市已经建成并通过湛江市交通运输局组织验收合格的农村道路796公里。为减轻农民负担,完成湛江市下达的任务,2017年5月27日,市政府召开了十六届11次常务会议,会议原则同意给予农村公路建设每公里补助8万元,总计5408万元,该笔配套补助所需资金通过向银行融资贷款解决并提交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2017年6月16日市委十三届第10次常委扩大会议原则通过《关于给予解决自然村硬底化公路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但是,2017年我市本级财政收入44909万元,根据2018年度财政预算拟增长8%安排,我市本级财政收入48503万元,剔除不可支配24108万元(上解上级6845万元、税务征收经费3000万元、不可统筹使用非税收入14550万元)后,实际可支配财力仅为24108万元。在本级财力支出中,仅社会民生保障经费达56132.35万元,超出我市本级可支配财力32024.35万元。

为此,建议湛江市人民政府具文请示省政府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一次性或分年分批予以安排资金解决雷州市历史遗留的796公里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问题。同时,我市将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国开行沟通联系,争取通过融资贷款方式解决我市自然村硬底化公路建设配套资金问题。同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采取“上级投一点、地方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筹一点”等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进一步推动乡村公路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何儒  

经办人  :陈锦山

联系电话:15889830288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