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府〔2020〕31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雷州市韶山河、花桥河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委托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对雷州市韶山河、花桥河河道管理范围开展划界工作,现将韶山河、花桥河河道管理范围界线发布前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范围
(一)韶山河:韶山河划界任务总长12.99km。
韶山河扣除塘边水库范围后,实际划界河道总长10.5km,分为两段,具体情况如下:
1.上游段
上游段即塘边水库以上河段,起点距离塘边水库坝址上游约4.5km,终点距离塘边水库坝址上游约2.5km。本段总长2.0km。
2.下游段
下游段即塘边水库以下河段,本段长度8.5km。
(二)花桥河:花桥河划界任务总长36.98km。
花桥河扣除滨洋水库范围后,实际划界河道总长33.5km。分为两段,具体情况如下:
1.上游段
上游段即滨洋水库以上河段,起点为花桥河羊觅村距689县道以北约0.44km,终点距离滨洋水库坝址上游约2.5km,本段长度9.5km。
2.下游段
下游段即滨洋水库以下河段,本段长度24.0km。
韶山河流经塘边水库,花桥河流经滨洋水库,根据本次划界技术要求,水利工程的划定不在本次划定范围内,两宗水库的管理范围应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另行划定。
二、划界标准
韶山河塘边水库以上河段按不设防考虑,塘边水库以下河段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
花桥河按不设防考虑。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计算洪水位,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韶山河、花桥河划界成果,同时,根据《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中“对于中小河流中个别没有防洪要求的河段,参照《广东省中小河流设计指南》河道两岸管理边界线宜按现状岸线向外延伸10m~15m确定”及“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其中平原网河区河道按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线外延一定距离确定河道管理范围”的规定,结合划定段实际情况,确定了河道管理范围,详细节点坐标请到雷州市水务局进行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雷州市水务局提出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广东省雷州市西湖街道办西湖水库旁(雷州市水务局)。
联系人:符展铭
联系电话:0759-8821886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Lzhzzb@163.com
附件:1.雷州市韶山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图集(征求意见稿)
2.雷州市花桥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图集(征求意见稿)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