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府〔2020〕111号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官山水库12.12米发证高程以下范围内用地和建设的通告
日期: 2020-10-12 15:02:50
来源:本网
文字:【 访问:-

  为切实做好官山水库碧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严格控制官山水库12.12米发证高程以下范围内用地和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控制范围:沿官山水库周边12.12米发证高程以下区域。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在控制范围内抢建建筑物(构建物)以及出让、转让土地,严禁在水库发证高程12.12米以下范围内抢种林木及农作物。

  三、在控制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及构建物要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拆除清理。否则,市政府将依法强制拆除清理。

  四、在水库发证高程12.12米以下范围内种植的水稻、花生等农作物及苗木要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自行清理。否则,市政府将依法强制清理,并不做任何赔偿。

  五、对在控制范围内的抢建建筑物(构建物)及擅自出让、转让土地,在水库发证高程12.12米以下范围内抢种林木及农作物抢种林木的,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