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府〔2020〕121号迁 坟 通 告
因建设需要,市政府决定搬迁为东至雷州市广垦有限公司用地,南至邦企公路,西至唐家林场邦塘林队用地,北至北坡水库范围内的坟墓。凡在上述范围内撒有石灰标志的坟墓,限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迁移完毕。请坟主的亲属持村委会(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白沙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办理坟墓迁移手续(联系人:李崔,联系电话:8717307,13560549831)。逾期未迁移的,按无主坟墓处理。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