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雷州市市级河长的通知
雷河长办通字﹝2021﹞19号
关于调整雷州市市级河长的通知
各镇(街)、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根据《广东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1〕50号)的要求,经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花桥河市级河长调整为张佩常委,增设为雷州市副总河长;松竹河市级河长调整为罗珩常委,增设为雷州市副总河长;通明河雷州市段市级河长调整为黄文驹副市长,增设为雷州市副总河长;江洪河雷州市段市级河长为冼戈常委,增设为雷州市副总河长。
雷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