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雷府〔2021〕228号
迁坟通告
根据雷州市“四好农村路”沈塘附城片区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的需要,凡在项目建设地块范围内的坟墓(涉及南亩村道路、乡道Y400、Y401、Y597、Y553,详见附图),限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自行迁移完毕。请坟主亲属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村委会或单位证明到附城镇社会服务中心办理迁坟手续(联系人:陈荣耀,联系电话:0759-8830713)。逾期未迁移的,按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雷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