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度
雷州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雷消安〔2021〕9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2021年度雷州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救援大队)反映。
附件:2021年度雷州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雷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2021年度雷州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1]8号)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总体部署,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实现三个确保总体目标,即确保“小火亡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四个活动”
1.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12月17日前,各部门应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一次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跟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辅助开展检查,帮助解决技术性复杂性难题,消防救援机构应给予技术服务指导和专家联络等配合。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应逐个行业领域、逐个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和档案台账,由市消安委办公室组织重点行业部门进行专题会商,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隐患整改,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强化协同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活动。结合消防安全“五进”活动,进一步宣贯《火灾风险点指南》《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指引》,全面发动社会单位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活动,依托“粤商通”消防服务专区进行消防安全自查报备和线上消防安全承诺。对于未履行自查报备或线上消防安全承诺的社会单位,各镇街、各行业部门应列入重点管控对象,采取约谈提醒、上门服务、监督执法等手段,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消防安全“十大危险源”大整治活动。12月上旬,市消防救援机构要对消防安全“十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再摸查,切实找准本地火灾事故隐患最为突出的消防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通过官方媒体渠道,对社会进行公开。各镇街、各部门应对列入本地“十大危险源”的社会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并于2022年3月前完成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切实降低和消除重特大火灾事故风险。
4.消防安全服务暖企活动。市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政府官方网站等媒介,采取媒体推介、新闻发布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预约上门服务”政策,指导群众、企业解决消防安全难点问题。要全面开展重点企业菜单式服务工作机制,摸清政府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实施“一对一“跟踪服务,按照“一企一档一策”建档备查,帮扶企业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火灾防范能力。
(二)时刻紧盯“四个重点”
1.紧盯重点区域。12月20日前,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龙门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要组织开展自查自验工作,自查自验合格的要提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核查验收。2021年12月31日前,龙门镇要配合湛江市政府完成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核查验收工作,对完成整治任务的,予以摘牌销案;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继续挂牌督办。
2.紧盯重点行业
(1)强化商业综合体管理。各镇街、各部门要全面加大《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检查指引》宣贯力度,督促社会单位建立专业消防安全管理团队,逐步实现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风险自知、问题自查、隐患自改”的闭环式管理体系,全面实现消防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2年2月底前,各镇街、各部门要对照排查建立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消防设施、防火封堵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切实做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持续完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要全面摸清现有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强化监管力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超高层建筑实行挂牌督办,督促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制定隐息整治路线图、时间表,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整治到位前,一律不得继续使用。
(3)狠抓商住混合体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广东省商住混合体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要求,针对老旧高层住宅、使用功能复杂的混合体建筑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商住混合体建筑,重点整治占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瘫痪、违规开设餐饮娱乐场所、消防管理混乱等问题,明确责任,分类实施整治。2021年12月底前,各镇街、各部门要全面摸清商业混合体建筑底数和隐患情况,建立健全场所清单、隐患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2022年2月28日前,要采取先易后难、分布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前期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2022年4月25日前,要成立督导检查组,按照逐栋过关原则,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
(4)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抗御火灾能力。各镇街、各部门要紧盯宾馆饭店、汗蒸洗浴、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要加强对工业用房、自建房改作人员密集场所的源头管理,对未取得消防许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坚决“整治一批、关停一批”,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
3.紧盯重点场所
(1)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市消防救援机构要按照《广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对集中隔离场所、疫苗接种场所、定点医院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安全疏散管理,消防安全培训等开展重点纠治,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办“三个一批”和集中隔离场所消防安全六项措施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逐项跟进整改销号,存在重大隐患或无法及时整改的要严格落实规范、退出机制。
(2)强化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文旅、宗教、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评估预警、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对照《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内容,指导单位集中开展1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3)强化仓储物流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公安、应急、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对大型物流仓储电子洁净厂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装卸操作、违规为作业车辆充电、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值班值守,严密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带险运营”。
4.紧盯重点时段
(1)突出抓好重要节日安保。各镇街、各部门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围绕繁华商圈、游园花市、公交场站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错时检查力度,节前及节日期间组织开展集中“夜查行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全力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保工作,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2)突出抓好重大活动安保。各镇街、各部门要紧盯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安保,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
(三)持续深化“四项治理”
1.深化打通生命通道治理
(1)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全面实行标识化管理,开展消防车道信息采集工作,分类落实管理主体,加强划线、标名、标牌及维护修缮,确保标识清晰明确、消防车通道畅通。要实行“回头看”活动,更新完善“一城一策”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分类、分批督办整改,完成70%以上的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
(2)加强安全疏散设施排查。2022年3月底前,各镇街、各部门要持续开展“破网封墙扫街”行动,重点针对“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养老服务机构、人防工程商业部分、人员密集等场所,联合清理整治安全疏散设施不畅和防盗铁栅栏、户外广告牌等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设施的打击力度,逐项建立工作台账,逐月销账。
2.深化“小火亡人”消防安全治理
(1)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大市消安办《“三合一”场所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和《出租屋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宣贯力度,逐级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连片村寨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不开逃生窗等问题。对于乡镇、农村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各镇街要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制度,实时动态登记场所信息并建立明细台账,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跟踪和复查回访机制,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夜间错时检查行动。每月上门宣传服务不少于1次,每季度应组织1次消防安全主题活动。每半年分街巷组织1次灭火救援疏散演练,切实降低“小火亡人”几率和风险。
(2)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各镇街要全面落实《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承担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培训职责,逐步实现“一乡镇(街道)一队”的目标。市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需要,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行政村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微型消防站,有条件的可建设小型消防站。
3.深化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市消安办《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纳入民生工程范畴。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各镇街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联合大行动,引导居民养成安全有序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习惯,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2)深化乡村地区电气火灾治理行动。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广东省乡村地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乡村地区电气火灾防控工作,扭转乡村电气火灾多发的不利局面。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由市政府牵头,职能部门联合参与,以镇街为整治主体,针对性划出本地区整治范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整治路线图,明确各项任务责任、排查重点和整治要求合理确定隐患整改期限,实施隐患“清零行动”。
4.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治理。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列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市消防救援机构要依法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督促居(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对管辖和服务范围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四)切实强化消防宣传培训
1.深入开展消防宣传系列活动。各镇街、各部门要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大宣讲活动,要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指导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和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培训、疏散逃生演练。要广泛开展“乡村消防员服务乡村振兴为民”主题实践,广泛发动社会群众开展“全民学消防”线上活动,发动网格员、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进万家”活动,努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2.强化风险宣传。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好当地主流媒体、新媒体等传播媒介,集中开展居家、工作、出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广泛提示冬春季节火灾风险和火场紧急应对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各地要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开展一次警示宣传和媒体曝光活动。
3.强化“明白人”培训。12月中旬前,各镇街、各部门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提醒谈话,讲清楚冬春火灾形势、讲清楚法律法规、讲清楚消防管理方法,督促落实消防隐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疏散演练等各项火灾防控措施。
4.强化上门培训。各镇街要进一步深化“敲门”行动,广泛发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社区民警、消防志愿者、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人士,深入村(社区)、住宅小区、集贸市场等,上门入户。面对面宣讲消防安全常识,教育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查四关”推动实现紧急情况下邻里守望、互助帮扶。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清单机制。各镇街、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二)风险研判机制。12月10日前,市消防救援机构要认真分析近5年来本地火灾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火灾防范工作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冬春季典型火灾事故教训,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特点和本地经济产业结构,科学辨识火灾风险,找准防控重点,研究提出措施建议,形成报告并提请党委政府研究决策,报告及政府决策情况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市消防救援机构应每月将火灾警情、风险研判和工作落实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书面报告或专题汇报,并建档备查。
(三)集中曝光机制。各镇街要联合当地电视台常态化曝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经告知拒不履行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的社会单位(场所),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冬防期间,各镇街每月曝光隐患次数不少于1次。
(四)督导问责机制。市消安委要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信息报送机制。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时间节点,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市消安委办公室(市消防救援大队)。12月10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及推进情况;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28日、2月24日前报送阶段性推进情况及工作台账;2022年3月26日前报送工作自查自验报告。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10日前)。市消安委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镇街、各部门要根据方案部署,梳理分解工作任务分工,制定任务分工表和进度表,实施挂表推进,逐项销账。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镇街、各部门要及时开展自查自验,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向市消安委办公室提交自查自验报告。市消安委统筹组织抽查核实,检验各地工作成效,抽查结果列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借鉴“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经验,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镇街、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