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0〕107号),我局拟向全市公开征集退役军人承训机构,负责承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任务(全员适应性培训、个性化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培训项目
培训项目适用范围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其中,退役军人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以企业和人才的需求为导向,针对本地重点发展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专业的技术技能,如无人机驾驶员、消防设施操作员、短视频编辑与制作等。
(二)培训机构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批准设立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机构。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2.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4.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承训机构相关职责
按要求接受雷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培训效果评估。主动规范招生行为,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按规定确定培训收费标准及享受退役军人培训专项补贴,并负责参与就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学员推荐就业。
三、申报时间
2023年7月31日-8月11日,过期不再受理申报。
四、其它事项
(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任何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关。
(二)申报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签章齐全。电子版申报资料请以“机构名称+培训项目”命名。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前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股,邮件发送至wxy98811@163.com。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759-8660379;
联系人:邓马锐;
电子邮箱:wxy98811@163.com;
地址:湛江市雷州市广朝南路90号。
特此公告。
雷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