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3-09-11 10:39:20
来源:雷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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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22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

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雷河长组〔2023〕2号

各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暨河湖管理保护治理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警长”联动工作机制,全市河湖面貌持续向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提升。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湛江市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湛委办发电〔2022〕6 号)《雷州市2022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市河长办组织市有关单位对各镇(街)2022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第一总河长、市总河长审定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 

  沈塘镇、白沙镇、东里镇。 

  二、良好等次

  企水镇、纪家镇、调风镇、雷城街道、唐家镇、松竹镇、覃斗镇、乌石镇、新城街道、北和镇、雷高镇、龙门镇、英利镇、西湖街道、客路镇、杨家镇、附城镇、南兴镇。

  2023年,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准确、全面贯彻执行省和湛江市2023年第1号总河长令,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深入推进河长制,持续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扎实强化水生态修复,系统开展水环境治理,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严格河湖空间管控,管理保护水域岸线,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充分激发和调动各级河长、各有关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化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治水格局,高位推动雷州水环境质量提档升级,为助力雷州高质量发展发挥“排头兵”和“火车头”作用提供坚实生态支撑。



雷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