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山区河道名录和“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雷州市山区河道名录和“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雷河长办函〔2024〕2号
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河湖〔2024〕36号)文件要求,对流域面积小于200平方公里的河道建立山区河道名录,明确乡级和村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名录内涉及我市河道为通明河雷州市段、江洪河雷州市段、英利河、青桐水、田西河、苏吉水等6条河道,现将我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59-8821886。
附件:雷州市山区河道名录和“四个责任人”公示名单
雷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