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23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
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雷河长组〔2024〕1号
各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走在前列”总目标为统领,全面压实河长责任,重拳治理河湖乱象,河湖“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劣V类断面比例均优于国家要求的年度目标值,系统提升治水效能,河湖面貌实现持续向好,奋力书写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雷州答卷。根据《湛江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湛河长组〔2019〕2号)和《雷州市2023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雷河长办〔2024〕7号)等文件,市河长办组织市有关单位对各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23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第一总河长、市总河长审定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经综合评定,全市21个镇(街)2023年度考核4个为优秀等次,16个为良好等次,1个为合格等次。
(一)优秀等次
沈塘镇、白沙镇、雷高镇、覃斗镇。
(二)良好等次
东里镇、客路镇、纪家镇、调风镇、企水镇、乌石镇、北和镇、新城街道办、西湖街道办、松竹镇、附城镇、英利镇、唐家镇、杨家镇、龙门镇、南兴镇。
(三)合格等次
雷城街道办。
二、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综合评定,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青团雷州市委员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雷州市南渡河水利工程管理处、雷州青年运河雷州市管理处在2023年度考核中均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现对考核优秀镇(街)、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将上述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将考核结果作为各镇(街)相关领域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优先考虑的重要参考依据。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及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全市水环境治理,准确、全面贯彻执行2024年第1号、第2号省总河长令和2024年第1号湛江市总河长令,紧密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雷州生态建设,一以贯之强化河长制,持之以恒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和疏浚砂利用监管,大力推进碧道、碧带、幸福河湖建设,深化河湖系统治理,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推动水经济蓬勃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雷州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雷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