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
市级河长和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的通知
雷河长组〔2025〕3号
各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领导分工和河长制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对市级河长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一、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吴松江 雷州市委书记
总 河 长:闫嘉伟 雷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 总 河 长:李晓军 雷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何荣拔 雷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黄执孔 雷州市政府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
郑智春 雷州市政府副市长
陈柏年 雷州市政府副市长
二、七大河流(流域)市级河长
南渡河雷州市段市级河长:吴松江 雷州市委书记
雷州青年运河雷州市段市级河长:闫嘉伟 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通明河雷州市段市级河长:李晓军 雷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韶山河市级河长:何荣拔 雷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松竹河市级河长:黄执孔 雷州市政府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
江洪河雷州市段市级河长:郑智春 雷州市政府副市长
花桥河市级河长:陈柏年 雷州市政府副市长
三、市河长办主任
市河长办主任由黄执孔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朱朝颖同志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雷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雷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