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广大家长:
为扎实做好秋季学期幼小衔接工作,规范年满小学入学年龄幼儿申请延缓入学、继续留园就读大班的办理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2025〕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超龄幼儿申请延缓入学相关业务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事项
年满小学一年级法定入学年龄(当年8月31日前已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因病、因伤、发育迟缓等暂时不具备入学能力)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继续在幼儿园大班就读的幼儿,其家长可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办理时间
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至8月。具体每日受理时段为: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
雷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3号世贸广场三楼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地点若搬迁至新址,则以新址为准,具体以政府公告为准。
交通指引:可乘坐3路、4路公共汽车到世贸大厦站下车,步行至世贸广场三楼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759-8817001。
四、提交材料
申请延缓入学的幼儿家长,须向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因身体原因申请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或病历)。
五、注意事项
幼儿延缓入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学年,期满后须依法入读小学。所有办理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伪造、变造证明材料。对存在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等违规办理行为的单位及个人,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幼儿园及时将本公告内容告知广大家长,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引导家长依法依规备齐全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雷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雷州市教育局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