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雷州市教育局印发了《2026年雷州市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雷教〔2026〕127号)(以下简称《方案》)。为确保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内容,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强我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科学合理安排2026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雷州市教育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方案》的制定依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法律法规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该法确立了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入学制度。
二是省级政策层面。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6〕1号)。该文件于2026年2月4日印发,自2026年3月10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指导意见》还强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三是市级政策层面。依据《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湛江市中小学招生、教辅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湛江市要求各县(市、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
四是专项工作层面。依据教育部近年来部署开展的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等相关要求,旨在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在文件制定过程中,雷州市教育局于2026年3月24日至4月24日通过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2026年雷州市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十六章,主要对招生原则、招生对象、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材料上传、报名审核、公布审核结果、录取办法、电脑随机派位、剩余学位补录办法、注册入学、责任追究、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
(一)招生原则
《方案》确立了三项基本原则:
1.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分学校服务片区招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这一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在相对较近的范围内接受义务教育,避免因考试选拔带来的教育不公平现象。
2.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实现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报名时间、招生办法、录取结果“六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信息公开,让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进行,避免暗箱操作,维护教育的公信力。
3.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全面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组织招生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加强招生计划管理。这一原则有助于规范学籍管理,防止重复学籍、虚假学籍等问题。
(二)招生对象
雷州市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是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符合相应条件的适龄儿童。《方案》将生源分为三类:
第一类生源包括: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或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地址在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符合有关政策优待的适龄儿童(如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等)。
第二类生源包括: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从农村迁入城区社区集体户的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不足100%产权合法房产在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父母100%产权合法房产在服务片区且法定监护人与父母同一户口本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租赁居住城区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生源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雷州市辖区乡镇户籍和非雷州市户籍两类,需满足在城区居住并持有居住证、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且正常申报纳税、或在城区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半年等条件之一(半年是指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5月31日倒推连续计算满半年)。
(三)学区划分
《方案》根据城区人口分布状况、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情况,按地段对口方式采取单校划片,为城区19所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分别为:雷州市第一小学至第十六小学、雷州市第七中学小学部、雷州市第九中学小学部、雷州市第十中学小学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三类生源)不划定学校服务片区报名。
(四)招生计划
全市城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149个班共6705人。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招生计划覆盖了城区全部19所公办小学,其中雷州市第十二小学招生规模最大,计划招生20个班900人;雷州市第八小学计划招生14个班630人;雷州市第一小学、第三小学计划各招生10个班450人。
(五)录取办法
《方案》按照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生源顺序逐类录取:第一类生源不受招生计划限制,直接录取入读服务片区学校。第二类、第三类生源按照“报名学校录取→调剂志愿录取→统筹安排”的顺序,采取直接录取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剩余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调剂志愿录取后仍未被录取的儿童,在各校剩余招生计划中按规定的学校顺序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六)剩余学位补录办法
城区各小学招收三类生源后的剩余学位,面向两类补录对象进行补录:一是法定监护人的父母100%产权合法房产在城区但法定监护人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适龄儿童;二是法定监护人城区住所的水、电或电视报装缴费满半年,或持有房屋租赁证满半年的适龄儿童。已取得城区小学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得参加剩余学位补录。补录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
(七)电脑随机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录像,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公证处、市新闻媒体、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录取结果现场公开,并于当天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八)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至7月30日,逾期报名的给予统筹安排学位;8月28日至8月29日各学校办理新生注册入学手续,逾期未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
(九)责任追究
《方案》明确,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虚报信息、提供虚假证件等行为的,取消该适龄儿童在城区的入学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和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文件修改更新的内容
与2025年方案相比,本《方案》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更新调整:
(一)政策依据的更新。2026年方案在2025年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基础上,新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6〕1号)作为重要政策依据。粤教基〔2026〕1号文件自2026年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3月10日。此外,2026年方案的湛江市政策依据更新为《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湛江市中小学招生、教辅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招生计划的调整。2025年城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142个班共6390人,2026年调整为149个班共6705人,总体增加了7个班315人。招生计划的增加充分考虑了城区适龄儿童人数的增长趋势和学校办学规模的实际,确保学位供给与生源需求相匹配。其中,雷州市第十二小学从18个班810人增加到20个班900人,雷州市第八小学保持14个班630人不变,雷州市第一小学从9个班405人增加到10个班450人。
(三)服务片区学校的调整。各学校服务片区范围根据城区发展和新建小区情况进行了相应微调,如雷州市第十二小学服务片区新增公园豪居、广盛华府等小区;雷州市第九中学小学部服务片区新增明润天湖湾、金海华府(临时过渡)、雷阳公寓(雷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关于招生对象的年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得入读小学一年级。
(二)关于学区划分的稳定性。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本《方案》在保持2025年学区划分总体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城区发展和新建小区实际情况进行了必要调整。新建房地产小区不得捆绑学位进行广告宣传,未划入学校服务片区的新建房地产小区必须提前向市政府申请配套学位,市政府审批后再确定学校服务片区。
(三)关于电脑随机派位的公平性。电脑随机派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录像,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公证处、市新闻媒体、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录取结果现场公开并于当天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关于报名方式。2026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家长可登录“雷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城区各公办小学设置报名咨询点,家长可到学校咨询点咨询。符合政策优待的适龄儿童,家长需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教育股报名审核。
(五)关于学籍管理。已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已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得更换他人,新生学籍信息依据报名资料,一律不予更改。
(六)关于方案解释权。本《方案》由雷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6年雷州市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小学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学生家长准确理解政策内容,积极配合做好2026年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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