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雷州市11家“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称号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村电商”工程重点项目组织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2号)、《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45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市“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实地走访和查阅台账,结合“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的撤销申请,经研究决定对已经停止运营和不符合认定标准的11家“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称号进行撤销。公示期7天(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59-8804914。
附件:
撤销的11家“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名称
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