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雷州市长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北和糖厂(B地块)“三旧”改造项目预留公益性用地批复的公告
根据《关于湛江市“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湛府〔2010〕49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湛府规〔2019〕9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局已作出《关于雷州市长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北和糖厂(B地块)“三旧”改造项目预留公益性用地的批复》(雷自然资函〔2020〕587号),现予以公告。
附件:关于雷州市长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北和糖厂(B地块)“三旧”改造项目预留公益性用地的批复.pdf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