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雷州市企水渔港航道疏浚项目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2021〕1号)第十二条规定,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一、海域使用申请单位:雷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二、用海面积:27.0376公顷
三、编制主体名称:雷州市企水渔港航道疏浚项目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
四、编制单位:湛江市环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提供论证文本单位:雷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六、用海项目承担单位:雷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从公示之日起,单位和个人若对该宗海域使用编制文本内容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
附件:雷州市企水渔港航道疏浚项目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pdf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30日
(联系人:陈达勇,电话:1353103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