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
所需材料
(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
(二)上一年度全体员工名册一份;
(三)已缴费的单位提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票据复印件.
(四)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残疾人职工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原件和复印件;
(2)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由社会保障费征收机构确认的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用人单位报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员工名册、上年度缴费票据。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残疾人职工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由社会保障费征收机构确认的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
二、受理——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三、审批——审核在职职工人数、残疾人职工人数、核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办结——(1)对安排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发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标通知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证明》
(2)对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发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证明》
网上办理流程
年审系统省统一开发尚未上线流程待定
一、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用人单位网上报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员工名册、上年度缴费票据。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残疾人职工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由社会保障费征收机构确认的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
二、受理——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三、审批——审核在职职工人数、残疾人职工人数、核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办结——(1)对安排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发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标通知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证明》
(2)对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发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证明》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说明: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1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雷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雷州市西湖街头道许宅桥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759-8882199
交通指引:乘城区公共汽车1.2.3线到新城三角路市标下车,中国电信斜对面粤际园宾馆后面100米。
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应缴保障金=(上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1.5%-在职残疾职工人数)×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80%
(2)收费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常见问题解答主管部门
雷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受理机构
雷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残疾人就业条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暂行办法
湛江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