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安置对象工作安排
办理对象
个人
办理条件
重点安置对象工作安排的条件: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所需材料
重点安置对象工作安排须提交下列材料:部队退伍介绍信、退伍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雷州市民政局优抚安置股申请,提交材料;
(2)雷州市民政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进行材料审查、审批;负责部门上报方案,申请人等待通知;
(4)申请人领取补助金或证明;
网上办理流程
(1)相关当事人进行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2)雷州市民政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进行材料审查、审批;负责部门上报方案,申请人等待通知;
(4)申请人领取补助金或证明;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说明: 即时办理
承诺时限说明: 即时办理
办事窗口
雷州市民政局优抚安置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地址:雷州市西湖大道172号
联系电话:0759-8891712
交通指引:乘坐1线、2线公交车可到达雷州市民政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主管部门雷州市民政局
受理机构
雷州市民政局
办理依据
雷机编〔2010〕20号
关于印发《雷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