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表(食品类)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月报)2016年1-6月份食品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的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罚没款 | |
1 | (雷)食药监妆罚[2015]092301号 | 雷州市百嘉美化妆品店涉嫌经营生产日期不清的化妆品案 | 雷州市百嘉美化妆品店 | 无 | 林文朝 | 当事人经营标签上生产日期不清化妆品纯粹滋润乳液 |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处以900元的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1月6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10月21日 | 1000元 | |
2 | (雷)食药监食罚[2016]012102号 | 雷州市友联冷冻经营部涉嫌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冻鱼案 | 雷州市友联冷冻经营部 | 无 | 罗文超 | 当事人经营泰国产红三冻鱼食品未能提供合法来源 | 依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没收该商品65公斤及违法所得4100元,处以该商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处以900元的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1月25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月25日 | 5000元 | |
3 | (雷)食药监食罚[2016]012501号 | 雷州市白沙华联水产品经销部涉嫌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冻鱼案 | 雷州市白沙华联水产品经销部 | 无 | 林扬裕 | 当事人经营美国产南美鲳鱼冻鱼食品未能提供合法来源 | 依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没收该商品55公斤及违法所得3350元,处以该商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处以650元的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1月25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月25日 | 4000元 | |
4 | (雷)食药监食罚[2016]012301号 | 雷州市调风冰片糖厂涉嫌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案 | 雷州市调风冰片糖厂 | 无 | 彭镇山 | 当事人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冰片糖生产加工活动。 | 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350元,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45公斤,处以5650元的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1月28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月25日 | 7000元 | |
5 | (雷)食药监食罚[2016]011405号 | 雷州市白沙镇粤雷大米店涉嫌经营食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雷州市白沙镇粤雷大米店 | 无 | 陈聪 | 当事人对所经营食品大米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购销台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以5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2月2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月22日 | 5000元 | |
6 | (雷)食药监食罚[2016]012101号 | 雷州市和记水产经销部涉嫌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冻鱼案 | 雷州市和记水产经销部 | 无 | 黄伟炎 | 当事人经营冻鱿鱼食品未能提供合法来源 | 依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没收该商品40公斤及违法所得3370元,处以该商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处以630元的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2月23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月26日 | 4000元 | |
7 | (雷)食药监食罚[2016]031501号 | 雷州市白沙镇联兴冷冻食品经营店涉嫌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冻鱼案 | 雷州市白沙镇联兴冷冻食品经营店 | 无 | 陈仁三 | 当事人经营冻鱿鱼食品未能提供合法来源 | 依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没收该商品40公斤及违法所得3370元,处以该商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处以630元的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3月4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月29日 | 4000元 | |
8 | (雷)食药监食罚[2016]032101号 | 雷州市杨家镇伟平副食店涉嫌经营不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的食品案 | 雷州市杨家镇伟平副食店 | 无 | 陈伟平 | 当事人经营的食盐不能提供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明资料 |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食盐,没收违法所得30元,处以147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3月28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3月23日 | 1500元 | |
9 | (雷)食药监药罚[2016]032201号 | 雷州市唐家镇琼芳副食店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药品案 | 雷州市唐家镇琼芳副食店 | 无 | 邓琼芳 | 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感冒灵颗粒药品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依法取缔,没收违法经营药品,没收违法所得40元,处以96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3月28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3月23日 | 1000元 | |
10 | (雷)食药监食罚[2016]032901号 | 雷州市纪家市场妃森副食店涉嫌经营不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的食品案 | 雷州市纪家市场妃森副食店 | 无 | 王妃森 | 当事人经营的食盐不能提供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明资料 |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食盐,没收违法所得50元,处以95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4月18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7日 | 1500元 | |
11 | (雷)食药监食罚[2016]041101号 | 雷州市旺角亭餐店涉嫌经营不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的食品案 | 雷州市旺角亭餐店 | 无 | 陈名教 | 当事人经营的金猪仔牛肉丸不能提供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明资料 |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处以18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4月25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14日 | 2000元 | |
12 | (雷)食药监食罚[2016]042501号 | 湛江旺隹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湛江旺隹食品有限公司 | 无 | 吕天国 | 当事人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菠萝罐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规定,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处以20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5月6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5日 | 20000元 | |
13 | (雷)食药监食罚[2016]042601号 | 湛江弘泰食品实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湛江弘泰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 无 | 钟宏亮 | 当事人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菠萝罐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规定,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处以20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5月6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5日 | 20000元 | |
14 | (雷)食药监食罚[2016]042601号 | 雷州市樟树湾大酒店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冷冻牛肉案 | 雷州市樟树湾大酒店有限公司 | 无 | 陈英昌 | 当事人经营进口食品冷冻牛肉未能提供合法来源 | 依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没收该商品11公斤及违法所得2040元,处以该商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处以960元的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5月13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6日 | 3000元 | |
15 | (雷)食药监食罚[2016]041803号 | 雷州市龙门镇美优乐中西餐厅涉嫌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雷州市龙门镇美优乐中西餐厅 | 无 | 严家义 | 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酱油等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规定,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处以5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5月13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9日 | 5100元 | |
16 | (雷)食药监食罚[2016]042503号 | 雷州市神龙罐头饮料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雷州市神龙罐头饮料有限公司 | 无 | 钟文 | 当事人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菠萝罐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规定,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处以21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5月17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5日 | 25000元 | |
17 | (雷)食药监食罚[2016]042504号 | 雷州市英利罐头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雷州市英利罐头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 无 | 冯利 | 当事人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菠萝罐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规定,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处以13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5月26日 |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5日 | 1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