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雷州市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8-06-01 09:27: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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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市安委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8年雷州市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粤安监应〔2018〕5 号                

                    

 雷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联系人:黄景清,联系电话:8813532,传真:8802666电子邮箱:ajj8813532@163.com)。


2018年雷州市安全生产应月

急演练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中引发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粤安监应〔2018〕5 号)、《关于印发<雷州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雷安办〔2018〕28号)的要求,市安委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保持我市事故总数持续下降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推进应急演练进基层、进企业、进现场,推动应急预案简明化、卡片化、专业化,实现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全员化、经常化、系统化,切实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全民应急意识。

三、活动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全市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电力、环保、卫生、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及学校、渡口、大型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等为重点。

四、活动时间

2018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五、活动内容

(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雷州市安全监管局与杨家镇政府以及雷州市草罗岭采石有限公司联合开展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雷州市市消防大队组织开展大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市交通部门组织模拟高速公路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泄漏事故应急演练;市公安部门组织模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海事部门组织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市电力部门组织模拟突发事件造成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市卫生部门组织模拟群伤事故应急演练;市建设部门组织模拟发生城市燃气管道天然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市教育部门组织模拟中小学学生疏散演练;市场监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组织特种设备发生突发故障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应急演练。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二)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围绕提高指挥决策能力,在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根据各自区域特点,督促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从而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三)各有关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重点针对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烟花爆竹爆炸等事故进行演练;非煤矿山行业重点针对水灾、坍塌等事故进行演练;建筑工程行业重点针对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具伤亡等事故进行演练;石油化工和油气管网企业重点围绕风险分析研判和与周边单位应急联动;涉氨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围绕人员疏散、现场医疗救护等;汽车站、渡口、码头、大型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针对火灾、拥挤踩踏伤亡等事故进行演练。其它行业企业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

六、活动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8日)。各有关行业企业要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修订,重点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论证的,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并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演练方案和演练脚本。各单位要在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薄弱环节的基础上,把事故易发、频发和应急管理力量薄弱等重点行业、地区、时段、岗位作为应急演练的主要对象,把政企、社企、企企应急预案衔接等作为应急演练的核心内容,制定应急演练工作计划。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9日—6月27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演练前,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加演练的人员学习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使每一个参加演练的人员都要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演练顺利有序,同时在应急演练过程中,要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安全。

(三)总结阶段(2018年6月28日—6月30日)。演练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对本部门并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对预案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既要注重总结演练工作的成功经验,又要认真总结演练工作的教训,针对应急预案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将演练总结及演练资料(包括电子版、演练照片及影像),于7月2日前报市安委办。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演练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应急演练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作为一项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的“生命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演练实施方案,认真谋划演练活动经费和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演练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在此期间,市安委办将对各单位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一并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二)迅速部署指导,增强演练情景逼真。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尽快对演练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切实落实应急演练任务。演练工作要注重实效,注重实战,切实增强演练场景的仿真程度,防止演练流于形式。要加强对演练活动的督导和检查,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派驻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本辖区、所属企业应急演练活动,强化对应急演练情景设计、组织实施的指导,定期对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应急演练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演练顺利开展。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演练前,要充分考虑演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并提前做好各项物资、器材、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对有可能影响周边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要科学制定疏散撤离措施,力争做到演练工作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四)严格组织评估,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总结评估机制,在演练活动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系统分析和总结评估。要针对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加以整改和改进。要全面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协调应对机制,补充、检修应急装备和器材,添置应急设备。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为契机,加强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强化企业应急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加大对企业全员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技术水平和员工抗风险意识、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深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宣传报道,加强应急知识普及,推动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