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雷州市2016年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17-03-27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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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各医疗机构:

我市2016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在各医疗机构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下,2016年监测上报任务完成较好,比往年更上新台阶。为了更好地总结成绩,克服不足,使2017年监测上报任务圆满完成,现将2016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6年度我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上报工作完成情况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较好的单位有:雷州市人民医院、湛江农垦第二医院、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医院、雷州市龙门卫生院、雷州市客路卫生院、雷州市调风卫生院、雷州市北和卫生院、雷州市白沙卫生院等单位。

(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上报超额完成的单位有:湛江农垦第二医院、雷州市妇幼保健院、雷州市松竹卫生院、雷州市客路卫生院、雷州市西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雷州市北和卫生院、广东省丰收糖业公司医院南光分院、广东省国营幸福医院、雷州市龙门卫生院、湛江农垦金星农场医院。

(三)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较好的单位有:湛江农垦第二医院、广东省丰收糖业公司医院南光分院、雷州市北和卫生院、雷州市康华医院、雷州市慢性病防治站、雷州市企水卫生院,但很多单位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尚未开展上报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

2016年,大多数医疗机构都高度重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出色完成了工作任务,但是,还有个别单位对上报监测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开展监测上报工作不平衡,药品、医疗器械监测上报比分配任务差距很大,化妆品上报工作有很多单位为零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责任感,把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年终考核,攻坚克难,将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提高到新的台阶。

(二)进一步健全监测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完善好相关管理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监测机构及监测人员进行合理设置及调整,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药械化工作的情况收集,报告和管理工作,做到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和漏报。

(三)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上级部门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督促,对上报准确、及时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对开展工作迟缓、不及时上报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漏报、瞒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