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雷州市原北和糖厂碎粒板厂陈江(A地块)用地“三旧”改造方案批复的公告
根据《关于湛江市“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湛府〔2010〕49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湛府规〔2019〕9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局已作出《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雷州市原北和糖厂碎粒板厂陈江(A地块)用地“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雷自然资函〔2020〕438号),现予以公告。
附件: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雷州市原北和糖厂碎粒板厂陈江(A地块)用地“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pdf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