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熙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滴灌管、PE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日期: 2023-10-23 20:11:1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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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熙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滴灌管、PE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华熙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滴灌管、PE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广东华熙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滴灌管、PE管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华熙节水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湛江雷州市英利镇东方红麻绳厂

环评机构

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华熙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滴灌管、PE管生产线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雷州市英利镇东方红麻绳厂(地理坐标:东经110度04分1.837秒,北纬20度30分23.336秒)。项目用地面积为32720.16m2,建筑面积为7502.49m2。项目主要从事滴灌管、主管带、喷灌管生产。项目的原辅材料主要有:聚乙烯树脂(PE)、色母。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利用原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厂房主体建设。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冲洗厂房废水,厂房四周设有截水沟,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可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采取加强对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工作,防止扬尘飞扬;加强路面、厂房内部清扫工作,减少粉尘量;对施工现场进行临时封闭、围挡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安装垃圾、生活垃圾,安装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二)营运期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物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2)冷却水池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挤出废气(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臭气浓度)、激光打孔废气(以颗粒物表征)以及食堂油烟。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拟在注塑机上方围挡并进行开孔抽风,且在废气产生处背面、左侧面设有固定面板,物料通过密闭的加热炮管从右侧面面板穿入,注塑机正面设有开关活动面板(运行时关闭),正面下方保留敞开口(为产品取出口,小于一个操作工位);拟在热熔机上方围挡并进行开孔抽风,且在正面、背面、底面设有固定面板,左右侧面为物料通道;经收集的注塑挤出废气引至“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激光打孔废气经车间通风透气后无组织排放;(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规定的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及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转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噪声源强,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2)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3)加强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的故障噪声产生。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的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设置一个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冷却水沉渣,废包装袋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冷却水沉渣收集后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置;(3)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