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延长临时管控期限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争取早日实现我市社会面动态清零,雷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除中、高风险区外)进一步延长临时管控期限,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体市民暂停举办或参加培训、聚会、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及游园、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少聚集、不扎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配合做好扫码通行、测量体温等工作,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并及时闭环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市民非必要不离开所在居住小区,不串门、不逗留、在镇(街)村(社区)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非必要不离开雷州,确有特殊需要须持48小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离开。雷州市外人员非必要不进入雷州,确需进入的须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雷州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全市党政机关单位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民生、应急等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按照组织统一安排继续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一企一策”“一链一策”,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重点企业、连续性生产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工地、指定保供单位等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保持正常生产,原则上人员实行闭环管理。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之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 有关部门和保供企业要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医疗机构和村(社区)要为居民正常就医提供保障。相关镇(街)村(社区)要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居民诉求。 加强公安、城管、镇村(社区)等要加强联合巡逻劝导,对违反防疫要求在小区、村(社区)公共场所聚集、不戴口罩等造成传播风险的,及时制止纠正;对拒不执行防疫要求的,依法果断严肃查处。 上述临时管控措施自2022年8月10日0时 继续实施,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时刻增强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雷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