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湛江市扶持企业发展和技改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解读
日期: 2017-11-17 21:09:14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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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湛府办[2015]206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湛府办[2015]8号)要求,为用好扶持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改创新,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本《2017年湛江市扶持企业发展和技改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分专项资金扶持方向、专项资金使用原则、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专项资金扶持方式、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职责分工和监督管理七部分。

一、专项资金扶持方向

本章节主要介绍了资金扶持的四个方向,分别是重点扶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推动智能化改造和设备更新;鼓励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设立研发机构,构建产学研公共(技术)平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新兴产业,鼓励首台套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推动企业品牌创建,推动企业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等。

二、专项资金使用原则

本章节主要介绍了专项资金使用原则,主要包括落实技改政策的原则、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和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原则。

三、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本章节主要介绍了专项资金扶持的七个重点范围,分别包括扶持智能化、自动化装备改造;扶持淘汰老旧或落后设备;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培育企业品牌;技改项目事后奖补;扶持市委、市政府确定扶持的重点项目和其他。

四、资金扶持方式

本章节主要介绍了专项资金扶持方式,分别是智能化自动化装备改造、淘汰老旧或落后设备专题采取竞争性方式扶持;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培育企业品牌专题以事后直补方式扶持;市委、市政府确定扶持的重点项目采取直补或事后奖补方式扶持。

五、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本章节主要介绍了资金的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申报市扶持企业发展和技改专项资金专题项目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本市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机构。符合条件的项目要求逐级申报,由属地的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出具初审意见,汇总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和验收,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安排计划将专项资金逐级下拨到项目单位。

六、职责分工

本章节主要介绍了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各自在专项资金使用安排方面的工作职责,同时也规定了县(市、区)经信和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

七、监督管理

本章节主要介绍了项目承担单位的义务,同时,经信和财政部门要建立对项目的监督跟踪检查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