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国土资源局:
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市政府近年来特别重视这项工作,为了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我局在2015年6月10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划拨储备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在市政府第十五届第61常务会议上,同意在原雷州市国家粮食储备库用地中无偿划拨17.7亩土地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具体用地四至坐标点为东北X9244.791 Y2192.208,东南X9190.582 Y2644.747,西北X9171.822 Y2055.948,西南X9122.049 Y2073.813。
为了尽快完成土地用地手续,尽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现特向贵局申请给予办理土地用地手续。
此函
附件:1、《关于要求划拨储备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请示》(雷房[2015]7号)
2、《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雷规地字第[2015]394号)
3、《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年第7号)
4、《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年第9号)
5、关于同意工业八路与西五路交汇处保障性住房地块用地性质变更及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复(雷住建[2015]238号)
6、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呈批表(办文编号:1501048)
7、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表(办文编号:150719)
雷州市房产管理局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