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公租住房对象调整为廉租住房对象的公示
日期: 2016-10-21 17:49:5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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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公租住房对象

调整为廉租住房对象的公示

 

谭由等九户家庭从2014年5月起一直按照公租房收费标准承租我局保障性住房。经他们申请,我局对他们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准入资格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1、谭由,男,1958年出生,六级战残军人,雷州市下市桥糖厂下岗工人,家庭人口3人,是低保对象,现居住苏楼东巷19号F幢404房(保障性住房);

2、黄日峰,男,1969年出生,七级伤残军人,雷州市下市桥糖厂下岗工人,家庭人口6人,是低保对象,现居住苏楼东巷019号F幢503房(保障性住房);

3、莫阳华,男,1958年出生,八级伤残军人,家庭人口3人,是低保对象,现居住苏楼东巷019号F幢603房(保障性住房);

4、李华,男,1958年出生,八级伤残军人,雷州市龙门糖厂下岗工人,家庭人口5人,是低保对象,现居住苏楼东巷019号I幢202房(保障性住房);

5、蔡炳辉,男,1982年出生,六级伤残军人,家庭人口5人,是低保对象,现居住雷州大道217号504房(保障性住房);

6、黄和允,男,1961年出生,六级伤残军人,雷州市电影公司下岗工人,家庭人口5人,是低保对象,现居住雷州大道217号302房(保障性住房);

7、徐胜荣,男,1958年出生,七级伤残军人,曾立二等功,雷州市糖烟酒总公司下岗人员,家庭人口5人,是低保对象,现居住苏楼东巷019号I幢802房(保障性住房);

8、黄学清,男,1958年出生,八级伤残军人,雷州市雷高糖厂下岗工人,家庭人口5人,是低保对象,现居住苏楼东巷019号F幢304房(保障性住房);

9、高耿,男,1973年出生,七级伤残军人,雷州市下市桥糖厂下岗工人,家庭人口4人,是低保对象,现居住苏楼东巷019号F幢704房(保障性住房)。

根据社区、街道(镇)及民政局意见,他们属于城镇低收入困难户,没有私人房产,且都是伤残、战残的退役军人,符合租住城市廉租房的条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对城市廉租房进行动态管理,把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根据《雷州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年人有5年以上市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在本市市区居住;(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当年公布低收入家庭标准;(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计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应包含家庭成员在农村的住房建筑面积);(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五)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虽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但当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以下的除外);(六)未享受过政府部门的住房资助补贴。我局拟将谭由等九户列为城市廉租房实物配租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4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10月31日前请将异议书送到雷州市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办公室。投诉电话:8822255。

 

 

                                     雷州市房产管理局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