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雷自然资(公告)【2020】00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雷国用2003第003361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潘巨能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雷州市白沙镇曾宅村
公告单位: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