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黄昌德)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雷湖南路【雷湖综合大楼】03号铺的《房地产权证》(证号:雷2010字第44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昌德
2022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