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财农[2016]53号
关于批复2015年度市级部门决算的通知
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湛财库[2016]35号)的精神,经对你单位报送的2015年度部门决算进行审核(所报送的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你单位负责),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 0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本年收入1,649,826.10元,本年支出1,649,826.1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结余分配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你单位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1,649,826.10元,本年支出1,649,826.1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三、你单位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四、2015年度核拨你单位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
五、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文后7日内,依据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决算(见附件)对所属各预算单位进行批复。批复时,不得随意进行单位之间的决算数据调整及预算科目、收支项目间的数据调整。
六、部门决算批复后,若发现原上报数据因账务处理或报表填列有误,或因审计事项确需对已报送并批复的决算数据进行调整的,应及时调整次年的账务,并在次年决算中将调整数据所依据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以及调整单位、科目、金额和调整原因作出具体说明,原则上不调整当年的决算批复数据。
七、依法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请你单位在收到市财政局批复后7日内,按照以下要求公开本部门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1、本单位有门户网站的,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2、本单位没有门户网站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3. 信息公开后,请各单位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反应,各单位要将公开信息页面的网址(纸质及电子版)和公开情况及时反馈市财政局预算股。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雷州市财政局
雷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