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雷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公开
日期: 2017-08-24 17:13: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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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雷州市纪委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雷州市纪委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雷州市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雷州市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雷州市纪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基本职能:中国共产党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决议的情况。(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党的组织和市管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镇(街)纪委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三)负责查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及其市管的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检查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五)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六)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督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相关工作。(七)负责拟定全市预防腐败工作规划、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八)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九)会同市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各镇(街)党(工)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做好各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审核各镇(街)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市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市纪委、市监察局各派驻机构的干部;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湛江市纪委、湛江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末在职人员87人,下设办公室、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廉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信访室、宣教调研室、第一检查室、第二检查室、第三检查室、第四检查室、第五检查室、第六检查室,第一纪(工)委分局、第二纪(工)委分局、第三纪(工)委分局、第四纪(工)委分局、第五纪(工)委分局、第六纪(工)委分局、第七纪(工)委分局

 

第二部分   雷州市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雷州市纪委2016年度总收入1902.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02.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02.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78.31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一是新年度人员增加工资经费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雷州市纪委2016年度总支出1902.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02.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8.9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的行政运行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40.21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招考公务员及我单位加大对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的投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54万元,主要支出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94 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退休人员增加及退休费提高。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雷州市纪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0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2.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03.5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招考公务员及我单位加大对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的投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雷州市纪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0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2.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03.5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招考公务员及我单位加大对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的投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1670.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用经费支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8.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8.2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15.7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及火化费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7.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5.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经费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雷州市纪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81万元,完成预算142万元的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85万元的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1万元,完成预算37万元的4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2万元,下降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3万元,下降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减少0.5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9万元,占75%;公务接待费支出16.81万元,占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49万元,2016年局(部、委、办)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办案人员外出城区10公里以外办案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8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部、委、办)发生国内接待325次,接待人数共1082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27万元,比上年减少59.67万元,降低19.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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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   雷州市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

 

部门决算公开模板(表格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