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雷州市水务局决算公开
日期: 2017-08-24 19:15:3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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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雷州市水务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雷州市水务局(部门名称)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雷州市水务局(部门名称)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雷州市水务局(部门名称)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雷州市水务局(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定水利和水电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中小河流的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水资源监测和调查评价。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归口管理节约用水工作。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主管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河口滩涂和江海堤围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江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主管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

2.负责城市地表水供水水源建设、水环境保护等城市水利工作。对水利水电工程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中大、中、小型水利工程。主管防汛、防风、防旱和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负责水文工作并实行行业管理。管理水利水电系统的科技、教育工作。主管水利行业对外经济、综合经营、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及水利部、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及鉴江供水枢纽工程建设。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厅(委、局、办)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附城水管所、雷城水管所、白沙水管所、龙门水管所、杨家水管所、调风水管所等46个下属单位。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市水务局共有行政编制34工勤3人,下属单位有46个,共1033人。

 

第二部分  雷州市水务局(部门名称)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雷州市水务局(部门名称)2016年度总收入45726.371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5726.371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 45726.3713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雷州市水务局(部门名称)2016年度总支出45726.3713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5726.37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3 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社会保和就业支出6464.57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15.9737万元;农林水支出31382.18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3864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雷州市水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5726.371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7664.6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61.7176 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雷州市水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7664.6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61.7176 万元

三、xx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雷州市水务局(部门名称)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万元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xx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万元,占0 %。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82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固定资产总额2199712元。其中:房屋构筑物7311平方米,价值1659090元;通用设备36台,价值354090元;专用设备3个,价值104450元;家具用具89个,价值82082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37664.6537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主要是指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项目或由当地人大财政工委组织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形成的报告(部门要根据有关政务公开和保密条款审核)。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由预算部门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在征求本级财政部门业务处室意见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6年决算.xls

    2016年决算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