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雷州市信息管理办公室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雷州市信息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雷州市信息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雷州市信息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雷州市信息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2.负责雷州市“电子政府”工程组织实施;
3.组织各部门及市直属单位网上公开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4.负责组织协调雷州市党政机关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办本级预算。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内设机构:信息采编股和网络技术股。
本部门人员构成情况:核定事业编制7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实有在职人员5名(主任1名,科员3名,工勤人员1名)。
第二部分 雷州市信息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雷州市信息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总收入43.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3.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4万元,下降3.71 %。主要原因:租赁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雷州市信息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总支出43.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3.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57万元,主要用于网站维护及租赁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57万元,下降10.35%,主要原因是租赁费减少。
2.农林水(类)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服务平台光纤租赁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8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加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雷州市信息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4万元,下降3.71 %;主要原因是租赁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雷州市信息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4万元,下降3.71 %;主要原因是租赁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 39.57万元,主要用于网站维护及租赁费;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2.8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服务平台光纤租赁费。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雷州市信息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12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会议费用支出决算为0.1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调拨一部公车,增加年审、保险、过户和修理等费用。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2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万元,占75%;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占 16.66%;会议费用支出0.1万元,占8.33%;因公出境支出0元,无因公出境次数。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9万元,2016年办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扶贫。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办共发生国内接待3次,接待人数共21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8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扶贫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2016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雷州市信息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