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雷州市民政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雷州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雷州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雷州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雷州市民政局是主管社会行政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本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乡镇(街)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市异地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带来费;承办市人民政府和湛江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雷州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雷州市光荣院、雷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雷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雷州市救助管理站等4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雷州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雷州市民政局2016年度总收入46277.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46277.5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16.4万元,增长7.2%,所增经费主要是增加受助对象提高优抚补助标准和救助救济标准的所需经费。
2.无其他资本性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雷州市民政局2016年度总支出46277.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27.5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群众临时救济、五保、孤儿社会救助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25.56 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39.2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城乡医疗救助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583.47万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是受助对象提高优抚补助标准和受助人数增多。
3.城乡社区支出26万,主要用于拆除重建雷州市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
4.其他支出1284.73万,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雷州市民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6277.5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41.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015.67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优抚补助经费、城乡低保经费、困难群众临时救济、五保、孤儿社会救助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5.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35.73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经费。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雷州市民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27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41.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015.67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优抚补助经费、城乡低保经费、困难群众临时救济、五保、孤儿社会救助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5.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35.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雷州市民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23万元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20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占87%;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占1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0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维稳、低保下乡核查等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共接待41次,接待人数共369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04万元,比上年增加60.84万元,增长幅度大,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越级上访、维稳及低保、五保人员核查等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用于维稳、低保下乡核查等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度部门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下:
1、重点解决了全市重点优抚对象10444人的抚恤优待补助和生活难、医疗难的临时困难补助,使全市受助对象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2、重点解决了全市87631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解决了全市10895名五保户的定期定量救助,解决了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683人的生活保障、居住保障和医疗保障。
3、重点解决了全市城乡居民大病救助19411人次的医疗救助,解决了困难群众医疗难的问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雷州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