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医疗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1、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3、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开展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4、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6、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等。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33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32个预算单位。根据雷机编【2013】5号文件三定方案确定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政策,促进雷州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依法指导和管理卫生计生事务。局本级下设11个内设股室:办公室、规划与财务股、信息统计与考核评价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股、妇幼健康和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科教宣传股、人事股,另设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局本级实有在职行政编制35人,在职行政工勤编制7人,年末退休人员42人,离休人员5人,遗属供养1人。
纳入决算编报的下属单位共有32个,包括雷州市人民医院、雷州市中医医院、雷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雷州市妇幼保健院、雷州市慢性病防治站、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雷州市计划生育服务站、雷州市卫生监督所、雷州市康华医院、雷州市卫生学校、雷州市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雷州市雷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雷州市西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雷州市白沙卫生院、雷州市附城卫生院、雷州市沈塘卫生院、雷州市客路卫生院、雷州市纪家中心卫生院、雷州市企水卫生院、雷州市唐家卫生院、雷州市杨家卫生院、雷州市松竹卫生院、雷州市南兴中心卫生院、雷州市龙门卫生院、雷州市英利中心卫生院、雷州市北和卫生院、雷州市覃斗卫生院、雷州市乌石卫生院、雷州市覃斗二卫生院、雷州市调风卫生院、雷州市东里卫生院、雷州市雷高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我局2016年度总收入4158.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158.03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3.事业收入0万元;4.经营收入0万元;5.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我局2016年度总支出4158.03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158.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2.外交支出 0万元;3.国防支出0万元;4.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5.教育支出0万元;6.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55万元;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8.29万元;1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11.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12.农林水支出0万元;13.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16.金融支出0万元;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19.住房保障支出9.19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2016年度我单位总收入415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5.0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本年总支出4155.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282.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9.7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待遇提高;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主要为财政对计划生育服务事务投入加大;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基本持平,基本建设支出与上年持平都为0万元。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决算共20.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29万元,占20.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1万元,占60.14%;公务接待费支出3.87万元,占1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4.29万元,与2016年预算5万元相比有所减少。
2.公务用车12.31万元,与2016年预算20.11万元相比大幅减少。
3.公务接待费3.8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一些接待费用,与2016年预算14.3万元相比大幅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雷州市卫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536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卫生及计划生育服务事务正在逐步投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雷州市卫计局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雷州市卫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公务)、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雷州市卫计局组织对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农村和山区边远地区医务人岗位津贴项目分别展开绩效考核,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及山区边远地区医务人员岗位津贴”等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分别涉及3家社区服务中心、19家乡镇卫生院,自评率达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有效促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建设。2016年底我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和孕妇健康管理等工作较上年度都有了较大的改进。
边远地区补助项目绩效考核情况:边远地区补助项目的实施使得在册医务人员工资得到有效保障,待遇有所提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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