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雷州市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 雷州市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 雷州市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部门预算表
一、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 2017年部门收入表
八、 2017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7年 雷州市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湛江及我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招商引资、口岸管理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政策草案,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规划、计划、管理办法等,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军民融合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及口岸发展规划、计划;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指导工业、相关生产服务业、电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3.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负责茧丝绸生产、流通和糖业生产的指导协调工作。
4.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相关生产服务业、信
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和重点物资等供应,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5.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湛江及雷州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交通、商业和信息化领域技企业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交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
6.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车辆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宣传、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归口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2.综合法规股。
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协调本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网上办事大厅工作。
3.经济运行股。
负责技术进出口和两用物项的审核申报工作;协调促进高新技术和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本市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外经贸系统科技创新工作;组织落实优化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等工作。
4.技术进步股。
组织编制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和省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
5.电力能源股。
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改项目节能评估;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6.招商引资股(工业园区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扩能增效和提质发展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协调解决;协助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认定、调整及相关目标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商贸市场股。
组织拟订会展、商务服务等发展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推动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各类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外举行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8.信息产业股。
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软件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技术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承担推动实施“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9.民营企业股(市中小企业办公室)。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提出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为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指导、服务;分析、监测、评价全市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态势;引导全市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扶持中小微和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指导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发展。
10.对外经济贸易股。
组织实施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承担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
11.科技服务和知识产权股。
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拟订科技成果评价、登记、奖励、技术保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指导全市生产力促进机构工作;承担科技评估、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以及科技成果展览、技术交易会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和跟踪管理国家级、省级年度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查、认定、管理和统计工作。
12.科技发展股。
组织编制高新技术产业(工业部分)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各类科技计划指南;研究制订本市工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工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市级工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管理及年度计划编制工作。
13.地震股(挂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国家、省、湛江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草拟地方有关配套规章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落实情况;制定、编制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地震监测和管理群策群防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抗防减灾规划的审查,协助市政府拟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检查监督落实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843642元,比上年减少3221521元,下降36%,主要原因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684.3642万元,比上年减少3221521元,下降36%,主要原因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4.36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0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594.562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5.5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2.495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6.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089.801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65%。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7.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5000元,比上年减少137000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其中:办公费105000元,印刷费0,邮电费0,差旅费0,会议费0,福利费0,日常维修费0,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办公用房水电费0,办公用房取暖费0,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8600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国有资产总值为991336元。(说明:本项为推进性公开工作,可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选取基础资料完备、公开条件成熟的资产项目探索公开。如占有使用车辆情况,共有车辆**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辆等,**年预计购置/报废*辆等。)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 万元。
(说明:本项为推进性公开工作,可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简要介绍。如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对比上年推进**工作等。)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预算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各自可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三公”经费:主要包含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包含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部门预算特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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