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雷州市杨家财政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雷州市杨家财政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雷州市杨家财政所部门预算表
一、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7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7 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7 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7 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7年雷州市杨家财政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雷州市杨家财政所是雷州市财政局下属的一级预算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地方性规章制度。
2、管理和监督本镇各项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镇级预算外资金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票据。
3、负责本镇辖区范围内各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2.本部门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财政所和结算中心两个内设机构;2016年底行政人员编制数为8人,事业人员编制数为4人,2016年底实有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4人,行政离退休人员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3.13万元,比上年增加18.08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一是上级部门补充缺编人员以及人员调资,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人员工资部分拨款增加。二是增加非税收入。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3.13万元,比上年增加18.08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新增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二是增加非税公用经费。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16万元,比上年增加5.36万元,增长49.6%,主要原因是增加非税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0.8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0.9万元,日常维修费2.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1万元,劳务费1.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06万。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16万元,其中货物采购类0.16万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为62.4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36.5万元,通用设备等其他固定资产25.99万元,新增资产2.27万。
(说明:本项为推进性公开工作,可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选取基础资料完备、公开条件成熟的资产项目探索公开。如占有使用车辆情况,共有车辆**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辆等,**年预计购置/报废*辆等。)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2017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13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 0万元。
(说明:本项为推进性公开工作,可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简要介绍。如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对比上年推进**工作等。)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指财政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指财政事务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9、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10、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1、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3、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4、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部门预算特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