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日期: 2017-04-22 17:56:48
来源:本网
文字:【 访问:-

2017年雷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 雷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雷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7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7 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7 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7 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7年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是管理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对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行业进行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等活动。  

三是组织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新闻出版和版权重大项目建设。  

四是管理文化市场,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五是指导管理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是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  

七是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八是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对出版活动、出版物内容、新闻机构进行监管。  

(二)机构设置  

现有内设机构6个股(室),直属机构1个,分别为:办公室、文化艺术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化市场管理股(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物股(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播电影电视股、新闻出版管理股(版权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38.11万元,比上年增加1994.95万元,上升89.14%,主要原因是增加擎雷书院建设项目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2238.11万元,比上年增加1994.95万元,上升89.14%,主要原因是增加擎雷书院建设项目资金。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5万元,比上年减少3.7万元,下降5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25%;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84.38%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万元,比去年减少3万元,下降33.33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1250.56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局机关102万元,21个文化站1148.56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958.99万元、通用设备44.62万元、专用设备93.95万元、图书51万元。主要设备是局公务用车一台、文化综合市场执法队执法车辆一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不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2017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 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车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  1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3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42017年部门收入表  

52017年部门支出表  

6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