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雷州市审计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2017年雷州审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市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省级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
3.向市人民政府和湛江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4.按规定对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5.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6.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在局本级预算。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雷州市审计局设7个股室,包括办公室、财税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基建投资审计股、经济贸易审计股、直属所、绩效股;核定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编制2人),现实有行政在职20人,工勤在职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雷州市审计局2017年收入预算183.2343万元,比上年减少8.1762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是工资减少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雷州市审计局2017年支出预算183.2343万元,比上年减少8.1762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减少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1、基本支出183.174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9.96%。
(1)工资福利支出126.32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9.0322万元,津贴补贴67.292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501万元。其中退休费15.126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24万元。
(3)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1.1万元。
2、项目支出0.0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04%。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51万元,增长25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7万元,比上年增加6.77万元,增长22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审计项目增加,需要经常下乡;公务接待费7.74万元,比上年增加5.74万元,增长28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审计项目及审计业务较多。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41.1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办公支出减少。其中:办公费3.1万元,会议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雷州市审计局2017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雷州市审计局共有车辆两辆,其中:干部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雷州市审计局2017年没有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
九、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2017年雷州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7年部门收入表
三、2017年部门支出表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