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负责市镇两级财政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拟订和执行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市级财政收支的统计工作,分析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市级财力的分配与管理;负责地主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市直部门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指导、监督本级财政收支平衡工作;拟订市对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指导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市直城市维护资金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