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为决定书
日期: 2016-07-26 16:56:4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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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环违改字[2016]36号

雷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

环境违法为决定书

 

雷州市赛利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饲料厂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882000018841

组织机构代码: 70785890-5

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阮其惠

详细地址:雷州市雷城镇镇水店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我局环境监察分局现场调查发现:(一)你公司于2009年10月该扩建的2吨燃油锅炉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二)废气排放口没有按照国家或省规定的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为通过排污口规范化验收。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资料为证。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改变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规定“违法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的。

根据以上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以上环境违法行为,补办相关手续。

三、责令改正的履行

你公司在接到本决定书之后,限于2016年8月28日前办理相关手续。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向雷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湛江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三个月内向雷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雷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26日